面试示范:对“司法服务零距离”这观点,您是怎么看的?
对“司法服务零距离”这观点,您是怎么看的?
示范:零距离就是无距离,最近一些年,越来越多的服务都体现出零距离,以显示服务贴心、更周到、更细致,那么“司法服务零距离”实际上反映了我们以前的司法服务不够到位,特别是对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到不了的情况的纠正。司法服务零距离使得老百姓需要的司法服务能够直接到达他们的身边、眼前,比如说司法工作者深入到司法对象所在的村、田间地头、家里,给他们讲解司法、普及司法、接受咨询、提供帮助等等,这样的话使得法律能够真正深入到群众当中,深入服务群众,这总体上是很好的,有这样的观点,有这样的态度,有这样的做法是值得鼓励的。
但实际上司法服务零距离的提出也会引起一些问题,一个地方如果利用司法服务零距离这样一种观点来要求司法服务,又会给司法机关增加大量的负担,这就让我们国家有限的司法为此疲于奔命,这样又会产生群众抱怨的情况,所以这种观点的提出,不能够大范围宣传,它只代表了一种服务的理念,它不能够作为一种实际的要求,司法服务零距离必须要给予那些急需、最需要的弱势群体、贫困人口服务,不是给社会任何一个人都提供司法零距离服务,特别是不能给那些有资金、有能力支付司法服务费用的单位和个人无偿享受,所以要把司法零距离服务当成一种改进和补充司法服务的手段,而不能把它当成一种免费的无偿,予以大量的赠送。